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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8万“约克”空调竟是冒牌货
类别: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17-07-01 16:10 浏览: 次
大众网淄博5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孙剑 通讯员 张爱英)近日,淄博一家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高某非常郁闷,公司花38余万元安装的一台“约克”牌组合式空调机组始终无法达到技术要求,多次找负责采购安装的公司也一直无法解决,无奈之下,他找到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却认定“约克”牌组合式空调机组是冒牌货,高某大吃一惊,急忙向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因该案不仅涉及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企业正常工作运行,迅速组织警力,展开缜密调查,随着侦查的深入,案件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2012年8月,淄博某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采购一套空调系统,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得知信息后,就与招标公司联系,随后参与并中标了这套空调系统。经过协商,2012年9月双方签订了美国“约克”品牌组合式空调机组的采购订单合同。合同签订后,因当时美国约克品牌的组合式空调机组订货周期长,无法立即安装,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就擅自从江苏购进了一台同等功能的其它品牌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并找人制作了相关约克品牌的标志贴到了这套同等功能的其它品牌的组合式空调机组上。空调系统在2012年11月底安装完毕,当时经过试运行没有发现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淄博某新型材料公司向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38万余元。
后来,因空调机组始终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淄博某新型材料公司多次找负责采购安装的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维修调试也无法解决,直至最后找到生产厂家才露了馅。
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2015年5月,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直接主管责任人裴某某被淄川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因该案不仅涉及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企业正常工作运行,迅速组织警力,展开缜密调查,随着侦查的深入,案件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2012年8月,淄博某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采购一套空调系统,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得知信息后,就与招标公司联系,随后参与并中标了这套空调系统。经过协商,2012年9月双方签订了美国“约克”品牌组合式空调机组的采购订单合同。合同签订后,因当时美国约克品牌的组合式空调机组订货周期长,无法立即安装,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就擅自从江苏购进了一台同等功能的其它品牌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并找人制作了相关约克品牌的标志贴到了这套同等功能的其它品牌的组合式空调机组上。空调系统在2012年11月底安装完毕,当时经过试运行没有发现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淄博某新型材料公司向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38万余元。
后来,因空调机组始终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淄博某新型材料公司多次找负责采购安装的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维修调试也无法解决,直至最后找到生产厂家才露了馅。
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2015年5月,淄博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直接主管责任人裴某某被淄川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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